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启动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范围对象
珠海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
文件依据
(一)《加快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十条措施》(珠委办字〔〕21号)
(二)《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97号)
(三)《关于优化调整和规范实施三项人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规〔〕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