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多久内申请?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基层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合同制职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高校毕业生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享受本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辅证材料。区、镇(街道)、村(社区)授权机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应提供相关文件或协议复印件。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花名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六)核验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七)申请时间和程序:补贴对象(或由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1年内,按照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划分,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市、区经办机构核实有关情况后,填写《珠海市就业补贴审核(汇总)表》和《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汇总)花名册》,并加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