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因修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带上哪些材料?办理什么程序?才能提取公积金呢?珠海小编为您提供详细信息。
1、申请人自建住房
2、在报建、开工批准当年首次申请提取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4、建设或规划、国土部门当年批准的报建、开工许可文件。
注: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1、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
4、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批准
5、持批复去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
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余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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