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借款买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带上哪些材料?办理什么程序?才能提取公积金呢?珠海小编为您提供详细信息。
1、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
2、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3、申请时仍在借款协议的还款期限内
4、需与上一次银行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以上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4、房地产权证;
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效借款购房凭证。
注:1、如房产证、贷款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签名的,则另一方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2、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1、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
4、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批准
5、持批复去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余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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