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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11 19:07: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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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市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2、本市户籍参保人有以下证件的,需同时提供:(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五保供养证》原件

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市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

2、本市户籍参保人有以下证件的,需同时提供:

(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五保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本人)在市内农行、交行、工行、农商银行等任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复印件。

4、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成员中任一人的银行账号为家庭扣费银行账号。

珠海市学生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提供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

3、本市户籍参保人有以下证件的,需同时提供:

(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低收入家庭的参保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学校、幼儿园或托儿所就读相关证明;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在校相关证明或在《申报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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