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口调离珠海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珠海本地户籍;
2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3)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或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证明。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
办理时间:承办银行指定网点正常营业时间。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送往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承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