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A、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提供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申请人持批复等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B、己委托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
办理场所:
中心及各管理部审批业务:
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5楼中心窗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56-2121286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404房(斗门管理部)。
咨询电话:0756-5527526
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07房(金湾管理部)。
咨询电话:0756-7260161
己委托银行的业务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公积金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如房产证、贷款、租赁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签名的,则另一方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3、非建设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需到开户行网点打印当月资金余额。
4、支取建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在珠海建行的住房按揭,不须审批,可直接到建行指定网点办理自动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