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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发布时间:2023-07-30 10:35: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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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20〕75号):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应当按月、季或者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0元、120元和15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自行选择其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20〕75号):

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应当按月、季或者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0元、120元和15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档缴费。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标准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65%,实行定期拨付。积极鼓励有条件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本地区财政负担。

拓展: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

(三)未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和一次性养老待遇)。

(四)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