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人员离职返回原籍支取公积金(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申请人非珠海本地户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己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证明。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
办理时间:承办银行指定网点正常营业时间。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送往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承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