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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因出国(境)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11-01 03: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公积金提取,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珠海因出国(境)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

内容简介

珠海因出国(境)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国(境)外定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2、职工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行为不符合本项规定。办理材料:(1)原籍派出所的身份证明;(2)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3)出国(境)定

珠海因出国(境)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国(境)外定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职工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行为不符合本项规定。

办理材料:

(1)原籍派出所的身份证明;

(2)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3)出国(境)定居的护照签证(公证翻译);

(4)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证明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证明(公证翻译)。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

办理时间:承办银行指定网点正常营业时间。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送往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承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