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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育保险费用现金报销细则

发布时间:2023-08-16 00:44:10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生育保险费用现金报销程序,生育保险费用现金报销事项,珠海市生育保险费用现金报销细则

内容简介

办理程序接办人员初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打印《珠海市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回执》交申请人。审核通过的,将报销金额划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发送手机信息告知待遇申请人。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10

办理程序

接办人员初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打印《珠海市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回执》交申请人。审核通过的,将报销金额划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发送手机信息告知待遇申请人。

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

注意事项

1、2013年11月1日前发生待遇的,超过18个月才来申领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的(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时间起算),不予报销;

2、如果您从来没有使用过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的话,请先到银行激活存折账号(预存10元),以便能成功划款。

经办部门

市社保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金湾办事处、斗门办事处、高栏港办事处、横琴办事处。

有关文件

1、关于印发珠海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府[2005]41号)

2、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及待遇支付政策的通知(珠劳社[2008]70号)

咨询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