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7月起珠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7月起珠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珠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2023年7月起珠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内容简介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明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明确。

珠海市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已执行新标准,其中,珠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3958元上调到4546元,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7月1日至6月30日。

所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其中,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7577元;珠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511元。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执行省统一标准。珠海市缴费基数上限为,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倍,缴费基数下限为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含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577元的60%。即: 上限是26421元,下限是4546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511元的3倍,缴费基数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上限是31533元,下限是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全省统一,上限是26421元,下限是5284元。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各地的政策规定执行,缴费人可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或者门户网站获取。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请委托税务机关批扣的缴费人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备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