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单位经济效益好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以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办理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要件:
1、调整比例申请报告;
2、调整比例明细表;
3、提供单位当月社保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盖社保中心
业务章);
4、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5、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
决议。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持审批结果到承办银行办理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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